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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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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23:22:10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是隶属于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一所公办学校,挂金华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牌子,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金华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金华市范围内的正式在编在册事业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参加招聘报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2023年3月22日前未满处分期限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

类别及等级

招聘计划数

户籍

年龄

专业

学历学位

教师

专业

技术十二级以下

1人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新闻学(050301)

传播学(05030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注:1.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师范专业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前须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的境外留学人员要求入职一年内取得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报名时须有与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本公告发布时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止,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

(1)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签截图);(4)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word文档,第(2)-(5)项提交扫描件或照片,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hjsjgxxxb@163.com。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进入考试环节,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参加考试,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

面试为模拟上课,采取说课方式。

(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和实操考核对象。

实操考核前,招聘单位对实操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实操考核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实操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取得实操考核资格的人员如放弃,须提前3天告之,招聘单位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实操人员予以递补。

(三)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主要考察视频剪辑制作能力。

(四)面试、资格复审及实操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

面试和实操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以面试50%、实操考核5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实操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

1.师范专业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相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

2.境外留学人员未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非师范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的境外留学人员未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予以解聘。

(四)咨询电话:0579-82375266(学校办公室);监督电话:0579-82468155(市建设局机关纪委)。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

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

2023年3月22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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