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遴选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哪些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重点测查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遴选机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在本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本单位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考生可以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按遴选机关要求提交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2、面试
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3、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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