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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保山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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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01:20:31

保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保山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1年,经过40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家具有中医特色、中西医结合的集临床医疗、教学实习、医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理疗、急诊急救和对基层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家具有较高综合救治能力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保山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医院建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张良英名医工作室二级工作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夏惠明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郑进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等各级各类专家工作站(室)共28个,现有3个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其中肛肠科和骨伤科为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针灸科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推拿科获批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为云南省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针灸科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省级区域中医(针灸)诊疗中心、省级针灸临床医学中心分中心;推拿科为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皮肤科、风湿病科、肺病科、心血管病科为云南省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项目。全院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6人,其中高级职称70人,硕士研究生30人。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需要,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二)岗位要求为2023年至2025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三)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学位要求限制。

三、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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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硕士研究生专业区分研究方向的,报考人员提供研究方向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官方微信订阅号保山市中医医院"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现场招聘会。

(2)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保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及相关工作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或相关从业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或工作实绩突出获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学术成果(包括发表论文、承担课题等情况)、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对应聘对象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考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六)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成绩大于75分及以上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照招聘人数与签约对象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待定。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1.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我院编外人员聘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按医院同工同酬人员待遇执行:(1)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3)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安家费及生活补贴:

同时具有规培证和医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入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万元,工作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

同时具有规培证和医师资格证的本科生:入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工作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

给予安家费和工作生活补贴的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8年,工作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发放,服务期限不满离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额退回发放的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江老师0875-2135177

监督电话:保山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5-216388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保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4.11.13.xlsx

保山市中医医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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