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管理人员1名。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jdaishan.jcy.gov.cn/
三、招聘条件
(一)后勤管理人员岗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能自觉服从单位的各项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年薪6万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2日
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滨港路369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4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580-7567081
招聘形式:招聘采用面谈、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的5名的,在面试前开展面谈,取前5名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5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