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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4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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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 00:20:27

2023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四)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应聘上述四类人才,特别优秀者可在现有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2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3年7月26日9:00-7月31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2023年7月26日9:00-8月1日12:00。

6.陈述申辩:2023年7月26日9:00-8月1日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26日9:00-8月2日12:00。

8.缴费确认:2023年7月26日9:00-8月2日17:00。

9.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试教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2。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8月3日13: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交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教、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3年8月5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3年8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试教(按占比60%计)+面试(按占比4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2)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教,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试教总成绩(按占比60%计)+面试(按占比4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试教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高新区人事管理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九、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

咨询时间:9:00-17:00

附件一: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23年苏州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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