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30人公告
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人员30人。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yang.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应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yxzyzz@163.com,发送后致电0531-84211553、84219856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专业学科知识。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2.《2023年度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权益记录,缴费单位限定为聘用或劳动合同签订单位。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
应聘除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心理健康教育岗位以外的,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技能测试按照专业和岗位需求设置,分值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学校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考察人选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已公示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招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后"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4211553、84219856,监督电话:0531--84235003。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xlsx
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济南市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6月13日